2020年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费用及养老金缴费标准是多少?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第7号)的要求,经省政府同意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社保部、财政部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。调整时间和范围

自2015年1月1日起,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、按规定办理退休、辞职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,提高基本养老金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
2。调整标准

(1) 一般调整

1。每人每月增加65元。

2。调整标准按照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,不含特殊工种年限,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)分段确定,调整金额累计计算。缴费年限25年以下(含25年)的,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.5元;缴费年限为26年至30年的,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:缴费年限为31年至35年。每满一年,每月增加3.5元;缴纳36年以上(含36年)的部分,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。

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.5元的,按37.5元计算。按照“五七家庭职工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。不参与缴费期限调整。

(2) 特别调整

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在总体调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:

1。老年退休人员。自2015年12月31日起,70岁至74岁每月增加60元,75岁至79岁每月增加70元,80岁及以上每月增加80元每月。

2。困难偏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个月。

3。企业退役军人转为干部。按上述标准调整后,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调整后的当地(市、县、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)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,不足以满足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。黄金级别。

3。资金渠道

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,从基本养老金中列支,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安排。

4。批准颁发

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,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级审批表,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,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。同级保卫部门。随后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。

5。工作要求

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。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妥协运作。各级人力资源、社会保障、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,尽快调集资金,将增加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。